为什么选择东营商标注册代理公司?
商标注册为什么要委托商标注册公司和商标代理人来办理商标案件?为什么选择东营商标注册代理公司?东营商标注册代理公司起什么作用?首先我们要知道,国家工商部门认可的商标注册代理公司和商标代理人所主要从事的商标代理有哪些业务:
1、代理商标注册申请、变更注册人名称或地址、商标续展注册、商标转让注册、补发注册证、商标质押、商标许可使用合同备案、商标注销、商标异议、3年不使用撤销等有关商标申请程序中的法律事务。
2、代理外国申请人到中国办理商标注册申请及其他各种商标法律事务。
3、代理商标驳回复审、异议答辩和异议复审、商标争议和争议答辩、商标注册不当和答辩、商标3年不使用撤销答辩和复审等有关商标确权程序中的法律事务。
4、代理中国申请人到国外办理商标国际注册申请及其其他各种商标法律事务。
5、代理解决商标侵权纠纷,商标侵权诉讼等法律事务。
6、代理进行相关商标信息的查询,商标法律事务咨询,担任商标法律顾问。
7、代理其他与商标相关的事宜,如商标标识设计、商标交易等其他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业务。
传统上商标注册代理机构被看作为知识产权法律中介服务机构,但所起到的作用是为那些不熟悉相关商标法律的顾客代办与商标相关的法律手续。随着一些更先进的市场经济观念的引入,商标注册代理公司已经不再简单地被视为一个狭义的中介或者法律咨询服务,而是被纳入一个更全面更完善更广义商业服务。商标注册代理公司的作用有以下几个方面:
首先,国家对前述有关商标事务的办理都制定了非常严格要求的规定和特殊的法定程序,办理这些商标事务的要求和法定程序都非常复杂,时间长,不确定因素多,连续性强,需要非常熟悉各个法定程序和环节。
其次,相当一部分商标注册公司业务属于非法律性的专业事务。需要专门的知识和长期实践经验积累才能准确把握和判别相应的情况,透彻掌握商标审查准则,灵活运用规则和技巧,合法规避法律风险。商标注册申请是一项专业性很强的工作。由于申请人自己没有专业的商标知识,在商标注册任何环节出现疏漏都会前功尽弃。不仅浪费时间精力,还会痛失商标注册的时机。即使注册成功也不能最大范围保护自己。
从另外的角度上看,我国近几年的商标注册申请量连续创世界之最,在商标注册申请数量暴涨的同时,商标注册成功的难度也越来越高,如果是不通过商标代理人以专业的方式进行查询、分析、策划后确定注册方案,而是直接注册的话,商标注册的一次性成功率是非常低的。
根据我国《商标法》,商标专用权的原始取得只有通过商标注册取得,并采用申请在先原则,即对一个未注册商标来讲,谁先申请注册,该商标的专用权就授予谁。因此,不管一个企业使用一个商标多久,如果它没有向商标局提出该商标注册的申请,那么,只要别人将该商标申请注册,商标专用权就会被授予提出申请的人。企业使用的产品名称或标识设计不申请商标注册,最致命的危害就是商标使用人将丧失该商标的专用权。
换句话说,企业在使用这个商标的同时无权禁止他人对该商标的使用,此时该商标代表的商品质量和信誉在市场中是没有保障的。另一个危害是,该商标一旦被他人抢先注册,该商标的最先使用人反而不能再使用该商标,此前所积累的市场效应及为此作出的努力豆浆付诸东流,这方面的教训不胜枚举。未注册商标的另一个危害,就是未注册的商标有可能与使用在相同或类似商品上的已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从而发生侵权行为。
若发生侵权,就要承担侵权的法律后果。所以,使用未注册商标,不管你本意如何,总是很难避免侵犯他人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可能性。因此,无论是从保护自身知识产权成果的角度,还是从遵守市场秩序的角度,企业及时进行商标注册是非常有必要的。
企业及时注册商标的好处如下:能够保护好自己的市场宣传和品牌投入,防止为他人做嫁衣;自己辛苦使用的产品名称或设计若被他人在先注册商标,则必然失去自己精心策划、苦心经营的市场,自己也很可能成为商标的侵权方,从而使得损失雪上加霜。商标是消费者眼中企业信誉的载体,及时申请商标注册有利于商品/服务的广告宣传和市场竞争。
注册商标是企业的高价值的无形资产,为企业带来更为直接的经济效益。商标注册人拥有注册商标专用权,并受国家法律保护。注册商标还有很多附加功能。现代科技不断进步,商品的技术含量越来越高,商品越来越趋向于同一化,加上产品的复杂程度加大,消费者几乎无法对商品的质量进行直接的判断。
由此,消费者开始从对商品的直接性评价转向依靠对商标知名度、美誉度认同的间接性认知,这就使得商品的商标成为了引导消费者了解和选购商品或服务的主要依据。注册商标在很大程度上是企业商品和服务质量的保证,无形中更能让消费者放心,从而引导消费者购买企业的商品或服务,为企业创造长远的利益。
在先权利,是商标法的术语,是指:在注册商标申请人提出注册商标申请以前,他人已经依法取得或者依法享有并受法律保护的权利。在先权利是指:在注册商标申请人提出注册商标申请以前,他人已经依法取得或者依法享有并受法律保护的权利。下文我们将对在先使用的有一定影响的未注册商标权、被代理人、被代 表人的未注册商标权专门作出说明,这里我们先对《商标法》第31条前半段中的“在先权利”作一说明。
(1) 在先企业名称、字号权。他人在先登记、使用并具有一定知名度的企业名称是受到法律保护的。如果将与他人企业名称相同或者基本相同的 文字申请注册为商标,可能导致相关公众混淆,致使在先企业名称权人的利 益可能受到损害的,属于对他人企业名称权的侵犯。
(2) 在先著作权。公民对自己的作品享有受法律保护的著作权。未经著作权人的许可,将他人享有著作权的作品作为商标注册,属于对他人在先著作权的侵犯。
(3) 在先外观设计专利权。他人对自己合法取得的外观设计享有专利权,受法律保护。未经外观设计专利权人许可或授权,在相同或者类似 商品上,将他人外观设计作为商标注册,属于他人在先外观设计专利权的侵 犯。
(4) 姓名权。自然人的姓名受法律保护,未经许可,擅自将他人的姓名作为商标或商标组成部分,可能对他人姓名权造成损害的,属于对他人姓名权的侵害。
(5) 肖像权。自然人的肖像权受法律保护,未经许可,将他人的肖像申请注册商标,给他人肖像权造成或者可能造成损害的,属于侵犯自然人肖像权。
(6) 特殊标志权。根据国务院《特殊标志管理条例》之规定,特殊标志是指国务院批准举办的全国性和国际性的文化、体育、科学研究及其他社会公 益活动所使用的,由文字、图形组成的名字及缩写、会徽、吉祥物等标志。凡 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实践中同样是商标局)核准登记的特殊标志,受法律保护。
(7) 知名商品特有的名称、包装、装潢权。现代社会里,知名商品特有的名称、包装、装潢也具有区分商品来源的功能,因此,《反不正当竞争法》对其给予保护,属于一种在先权利,申请注册商标不应侵犯他人该项 权利。
(8) 奥林匹克标志权。奥林匹克标志的权利人依照该条例对奥林匹克标志享有专有权。
大家在注册商标前一定想过这些问题,万一注册不成功怎么办,那岂不是浪费很多时间和精力。而且注册失败后,如果想继续申请,还要走其他的流程,真的是非常浪费时间。那么怎样才能在商标注册中少走弯路,顺利完成呢?商标注册前需要注意的两个问题:一、确定商标注册类别我国《类似商品和服务区分表》将各种商品服务分为45个大类,各大类下又细分为多个小类。每个商标都必须注册在指定的商品服务类别上,申请者应当根据自己的经营范围,合理选择商品服务类别。
在选择商标所要注册的类别和子项目时应注意:
1、选择范围比较大的商品项目名称;
2、尽量涵盖每一大类中的各个类别群;
3、选择与所经营产品功能相近似的商品项目,或者选择与所经营的产品项目的主要组成部分。同时着眼未来的发展趋势,选择商标子项目;
4、延伸到易混淆的商品类别;
5、对企业产生负面影响的类别。
二、做好商标查询工作商标查询是为了缩小商标注册的风险,大家都知道商标相同或近似是商标驳回最常见的原因。虽然商标查询因查询盲期和国家审查员个人主观因素判断并不能完全避开近似商标,但专业的检索查询是可以提高商标注册成功率的。
专业的代理机构在查询商标时不仅仅帮你审查该商标是否与在先核准注册的商标近似,也会帮你判断该商标是否具有显著性,是否违反法定禁止规定。其实,就算注意到了所有的问题,商标也没有百分百的注册成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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