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营注册商标要遵循哪些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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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营注册商标要遵循哪些原则

作者:东营元聚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时间:2022-09-29 08:28:30

科技的不断发展,社会的不断进步,在这个前沿的城市,越来越多的企业林立而起,很多企业都基于各种目的申请了多种专利,有些申请人也因其兴趣爱好等,申请了相应的专利!在这样的城市,我们如何通过专利代理申请专利?诸多的企业发展带给我们生活上很多便利,同时企业的科技成果,技术手段以及品牌都需要得到保护。

专利申请的两个途径:

途径1:申请人自己申请(将申请文件递交专利局或地方代办处,并缴纳相关费用);

途径2:委托专利代理机构申请。委托专利代理机构的好处:专利代理机构及其代理人均是经过国家知识产权局批准的既懂专业技术、又掌握有关法律知识的专家,通过他们将申请人想要申请专利的一般技术资料撰写成符合审查要求的技术性、法律性文件,并使该文件具有最佳的保护效果。通过专利代理可使委托人的申请顺利、尽快的获得通过,真正做到少花钱、多得利,另外,建议选择那些有保障的专利代理机构。

专利申请的好处:

1、专利是企业创新能力和核心竞争能力的体现,是企业引以为傲的宣传资本。对于消费者而言,两家同类型产品的竞争企业,有专利跟没专利的,优势体现的差距不止一点点吧。

2、专利权受国家保护,任何单位或个人未经许可都不能使用,否则可以状告他人侵犯专利权,索取赔偿。

3、自己的发明创造如果不及时申请专利,别人把你的劳动成果提出专利申请,反过来向法院或专利管理机构告你侵犯专利权;

4、可以促进产品的更新换代,亦提高产品的技术含量,使企业的产品在市场竞争中立于不败之地;

5、专利还可以是申请各类政府资助、奖励项目的指标之一。个人拥有专利可以获得公司奖励、评职称、评奖学金、保研加分、升学加分等等。

以上就是讲解专利申请的好处,希望对大家有帮助,另外专利作为一种无形资产,具有巨大的商业价值,是提升企业竞争力的重要手段。

一些最初接触商标的企业家或企业家经常问我一些问题:东营商标注册申请、维护和管理应该在哪里办理?大连商标局在哪里?显然,他们不了解商标注册申请的基本知识,因此有必要进行解释和说明。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在生产经营活动中需要对其商品或者服务使用商标专用权的,应当向商标局申请商标注册。

一般商标注册申请通常是指商品和服务的商标注册、国际商标注册、证明商标注册、集体商标注册、特殊商标注册等;一般商标注册申请不仅包括一般商标注册申请,以及变更、续展、转让、异议、注销、商标许可证备案等其他商标注册事项。国内申请人申请商标注册有两种方式:一是自行申请商标注册,即直接向商标局申请;二是委托商标局注册的地方商标代理机构办理商标注册。

两种方式的区别在于联系方式和文件提交方式不同。联系方式方面,直接在商标局办理的,在办理过程中直接与商标局联系;由商标代理机构办理的,在办理过程中通过商标代理机构与商标局联系。就提交的文件而言,在商标局直接办理的,申请人不仅应当提交正常的文件,还应当提交经办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委托商标代理机构办理的,申请人不仅应当提交正常的文件,同时也是商标代理机构办理商标注册的委托书。

在提交文件方式上,申请人自行办理的,申请人或者代理人应当直接向商标局提交申请文件;受委托的,代理人应当向商标局提交或者邮寄申请文件。或者通过互联网提交商标注册申请。外国企业或者外国人在中国申请商标注册或者办理其他商标事宜,通常需要委托代理机构办理。但是,外国企业或者在中国有常设机构或者营业地的外国人,也可以自行办理。

商标转让和注册商标不同,商标转让时直接购买他人已经注册成功的商标,这样的话商标转让有手续费吗?我司专家给出的回答是:商标转让有手续费。商标转让费用包括两部分:

第1:商标转让受理费。申请商标转让,每转让一件都会向商标局缴纳官费1000元/件。

第2:商标转让代理费。若委托给东营商标注册代理公司办理的话,还需要缴纳一定的代理费用。

商标转让需要的材料:

1、待转让商标注册证的复印件一份;

2、双方营业执照复印件(自然人提供其身份证复印件,外国人需提供其护照及中文译本);

3、转让方与受让方须在《转让申请书上》加盖公章或签字;

4、转让方与受让方之间的《商标使用转让合同》加盖公章或签字;

5、转让双方签署的转让协议副本原件或复印件的公证件一份;

未经东营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或者类似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或近似的商标的;在同一种商品或者类似商品上,将与他人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标志作为商品名称或者商品装潢使用,误导公众的;商标侵权的主要表现形式主要有:

第一、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或者类似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或近似的商标的;

第二、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的;

第三、伪造、擅自制造他人注册商标标识或者销售伪造、擅自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的;

第四、未经商标注册人的同意,更换其注册商标并将该更换商标的商品又投入市场的;

第五、给他人注册商标专用权造成其他损害的。

第六、在同一种商品或者类似商品上,将与他人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标志作为商品名称或者商品装潢使用,误导公众的;

第七、故意为侵犯他人注册商标专用权行为提供仓储、运输、邮寄、隐匿等便利条件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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