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津个人商标转让如何选择代理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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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津个人商标转让如何选择代理公司?

作者:东营元聚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时间:2022-11-05 08:26:25

注册商标如何查询注册商标申请流程是什么?东营商标注册查询与申请流程的相关内容,商标注册网顾问下面为申请人进行详细介绍。商标代理是民事委托代理的一种,即商标代理人在其代理权限内以被代理人的名义从事商标事务的法律行为,是社会法律中介服务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商标转让有的国家规定转让商标要连同企业一同转让。我国对商标连同企业一同转让未作规定,但规定了受让人应当保证使用转让商标的商品质量。商标也可以作为投资物作价入股。商标注册原则是确定商标专用权的基本准则,不同的注册原则的选择,是各国立法者在这一个问题中对法律的确定性和法律的公正性二者关系进行权衡的结果。

商标转让是商标注册人将其注册商标赠送、售卖或转让他人所有和专用的行为。转让注册商标,要在转让后6个月以内由转让人和受让人共同向商标主管机关申请转让注册或评估作价。商标代理是指代理人在代理权限范围内,以被代理人的名义从事民事法律行为,所产生的法律后果直接归属于被代理人。

注册商标如何查询?注册商标申请流程是什么?商标注册查询与申请流程的相关内容,商标注册网顾问下面为申请人进行详细介绍。首先顾问提醒商标申请人,商标注册查询是商标申请前的第一步,也是非常重要的一步,准确的商标查询可以帮助商标申请人更好的了解商标,以便商标申请的顺利进行。

商标注册查询办理途径有两种,第一种委托专业商标注册代理公司办理,这种方式的好处在于有专业顾问可以针对商标查询结果进行分析,综合参考近似或者相同的概率,推算商标注册申请成功的概率;另外一种查询方式是商标查询申请人到商标局进行查询,因为商标局查询商标属于自助查询,需要商标申请人自行判断商标近似或者相同的程度。建议没有商标查询经验的申请人选择第一种方式,这里为大家推荐,提供免费商标查询。

1、注册商标申请前的查询工作。查询是指商标注册申请人或其代理人在提出注册申请前,对其申请的商标是否与再先权利商标有无相同或近似的查询工作。值得注意的是商标查询虽然不是注册商标的必经程序(遵循自愿查询原则),但此项工作可以大大减少商标注册的风险,提高商标注册的把握性;提供免费商标查询服务;

2、确定商标注册申请日期。确立申请日十分重要,由于中国商标注册采用申请在先原则,一旦发生申请日的先后成为确定商标权的法律依据,商标注册的申请日以商标局收到申请书件的日期为准;

3、形式审查。形式审查是商标注册主管机关对商标注册申请的书面文件以及一些形式要件,如申请书、委托书上是否有差错进行审查;

4、实质审查。商标注册主管机关对商标注册申请是否合乎商标法的规定所进行的巡查、资料检索、分析对比、调查研究并决定给予初步审定或驳回申请等一系列活动;

5、商标审定。商标的审定是指商标注册申请经审查后,对符合《商标法》有关规定的,允许其注册的决定。并在《商标公告》中予以公告。初步审定的商标自刊登初步审定公告之日起三个月没有人提出异议的,该商标予以注册,同时刊登注册公告。

一、可以减少东营商标注册申请量。

现阶段我国商标注册申请的原则是一类一标,近十年我国商标注册申请量每年均超过100万件,实行一标多类原则后,商标注册申请量将至少减少五成。

在一标多类的情况下,在注册多类时不需要填写多件申请书,只需提交一份注册申请书即可,而注册后的商标变更、转让、续展等程序也会简单得多。

依照新《商标法》,申请人就同一商标在多类商品或服务上申请注册,只需要提出一份申请,此时审查员也只需要审查一份申请,授予一个商标注册(申请)号,无需再审查多份商标注册申请、也无需再根据商品或服务的不同类别逐一授予商标注册(申请)号,降低了大量的商标注册(申请)号资源,使商标注册(申请)号更加简练,以便于以后科学分类。

二、可以减少商标局商标审查量,提高商标审查时间。

原先实行一标一类原则,申请人注册申请同一商标多个类别,将会有多件商标,这多件商标将会分别则多名商标审查员进行审查,实行一标多类后即变成一件商标,由一个审查员进行审查。

实行“一标多类”后即变成一件商标,由一个审查员进行审查,不仅可以提高审查质量,千且还可以增加速度,保持审查结果的一致性。同时,由于亩查速度的加快、审查标准的统一,保障了商标注册申请人的合法权益。

三、极大地减少商标管理的行政费用。

1、减少《商标公告》印刷、发行的费用,减少《商标公告》页数。

2、减少商标登记簿登记量。

3、减少商标局商标计算机数据库的容量。

知识链接:我国“一标多类”的缺陷

1、商标收赞标准没有及时变更

目前国际上大部分实行“一标多类”的国家在申请费用上都会考虑申请人的利益,采取一定标准的费用减免。我国目前采用的收费模式同一标一类一样,并没有费用上的减免。这本无可厚非。但是,考虑到我国目前尚处于经济发展阶段,大部分商标注册申请人的经济实力尚不十分雄厚,很多小公司依旧是“作坊”式的经营模式,商标注册申请费用依旧是注册申请人考虑的主要因素。

如果费用上没有减免,并不能刺激申请人采取“一标多类”的模式提出注册申请,从而使得这种模式在实践中无法得以推广并逐步完善。因此,在这个问题上,希望国家主管部门是否可以考虑修改商标注册收费标准,让申请人切实从费用上得到优惠,以鼓励申请人采取“一标多类”的注册方式。

2、商标分割制度的单一性并不能完全适应商标注册申请人的需要目前采用“一标多类”的国家都有完善的商标分割制度与之配套,而我国现行《商标法》及实施条例仅仅规定了在商标审查过程中对于有部分驳回的情形时才允许进行分割注册申请,并且没有规定分割具体的办理方法以及收费标准。

这种单一的分割制度并不能完全满足商标注册申请人的商标使用的需要,同时限制了商标注册人在今后商标转让、许可的自由,使得商标注册申请人无法灵活使用注册商标。因此建议商标局充分考虑注册申请人的需要,完善商标分割办法,以有利于商标的管理和使用。

3、“一标多类”的注册方式应当给予适当的类别数量的限制根据国际上的经验,施行“一标多类”的注册制度,也应该设定一定的数量限制,否则也可能造成商标查询检索难度的增加,不利于商标注册前的查询。

很多人说,注册一家公司后,就要和工商部门打交道,交税等问题,而未注册公司的收入是自己的,那么现实是这样的吗?小编谈公司注册的好处,希望能对你有所帮助。

1、法定的全体股东、发起人设立公司,必须经业务主管部门批准,并在公司设立登记时报公司登记机关登记。在这一过程中,涉及两大法律法规:公司法和其他业务部门的法律法规,具有很强的法律效力。例1:个体经营企业亏损。你必须自己负责所有的债务。有限公司因经营活动丧失资金的,可以向法院申请破产保护。如果你注册了一家注册资本50万元的公司,你欠别人200万元,你只需要还50万元,你受法律保护。没有人可以无限期地要求它。例二:个体工商户通常是由税务机关根据其所在地、规模、从业人员数量、商品销售情况等估计销售额,然后纳税的企业。无论本月收入多少,有无收入,均按固定税额纳税。而有限公司是要求企业必须检查清楚的,要有账户,纳税也是根据企业自身的收入申报纳税,有收入不纳税。

2、真实性一般注册公司至少应有办公证、银行账户证、业务主管单位批准书,经银行、业务主管单位、工商部门、税务部门等核实或批准,与实际情况基本一致,真实性强,公开性强,容易被对方认可。例三:销售公司从事销售活动,由于未经登记注册,内部制度不完善。比如,在签订销售合同、开具正规发票时,很多客户的要求都不能及时满足,导致交货及时、收货不及时,最终导致货物的返利和丢失。例四:一位做了多年生意的木雕老板,无意中遇到了一位好朋友介绍的国外订单,但他的公司没有注册。他利用第三方的另一家注册公司开展进出口业务,但没有就评估达成协议。后来,第三方赶来注册商标。所有国外订单都属于第三方公司,所以他不得不成为第三方支持公司。

3、权力因为公司章程不是国家制定的,而是公司自己依法制定的,作为公司的内部规章,具有很强的自主权,其效力仅次于公司和关联方,由公司自己执行,因此,公司的经营具有无限的想象力和实力。例5:两个做同样生意的老板把他们的个人财产投入生产、经营和销售。的区别是一家老板公司注册了,而另一家老板公司没有注册。由于产品销售缺乏资金环节,需要进一步融资。因此,未注册公司管理人以自有优质资产从地下钱庄以高利率取得部分资金,而未注册公司管理人仅以应收账款为抵押,从银行等渠道取得足够资金。

从上面不难看出,一个企业要想成长,必须注册一家公司。只有注册一家公司,才能充分保护自己的利益。对于那些说注册公司无用的人来说,他们显然不了解注册公司的好处。当然,注册公司有很多好处。如果你想了解更多,你可以在官方网站上了解更多。

可以不用查处的无证无照经营情形有哪些?2016年2月1日工商总局对现行《无照经营查处取缔办法》进行修改,起草了《无证无照经营查处办法(修订送审稿)》(以下简称送审稿)上报国务院。送审稿规定三种无证无照经营情形不用查处。不予查处的无证无照经营情形:

1、明确从事法律、法规规定无须取得营业执照和许可证或者批准文件的经营活动;

2、个人利用自己的技能,从事无须通过许可审批的服务性经营活动;

3、在集贸市场或者地方人民政府指定区域内销售农副产品。

依照现行的《无照经营查处取缔办法》,工商部门和许可审批部门都负有查处无证无照、无证有照行为的职责。而拟修改的意见稿的制定旨在解决工商部门和许可审批部门职责交叉重叠的问题,统一违法行为的法律责任,提高事中事后监管的效率。

无证经营和无照经营的不同:

无证经营是指经营者未依法取得许可证、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批准文件被吊销、撤销、有效期届满,擅自从事有关经营活动。意见稿规定,法律、法规对“无证经营”查处部门有明确规定的,由法定部门予以查处;法律、法规没有规定查处部门或者查处部门不明确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的部门予以查处。

无照经营是指经营者依法只须取得营业执照即可从事经营活动,或者已取得许可证或者批准文件,但未取得营业执照,擅自从事经营活动。无照经营由工商部门予以查处。

意见稿规定了工商部门对涉嫌无照经营行为进行查处时有权采取的行政强制措施,以及许可审批部门对涉嫌无证经营行为进行查处时,应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采取措施;同时明确,查处部门应当将无证无照经营者的违法行为记入信用档案,完善信用监管。对于具备法定办证办照条件、经营者有继续经营意愿的,应当督促、引导其依法办理相应证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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